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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爭議解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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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提供跨境爭議解決服務,此為一項嶄新的服務,結合了調解和仲裁的優勢解決跨境爭議。國內外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涉及香港、內地或國際各類跨境爭議均獲受理。在內地設有業務或投資的香港企業及國際企業亦會受惠於此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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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服務確保了相關和解協定的執行力,在此機制下,當事人達成的和解協定會轉介國內仲裁機構發出仲裁裁決,令這份裁決得以在中國境內以及所有150多個紐約公約同盟國或地方執行。故此當事人所簽訂的和解協議得以在中國內地及該公司的商業註冊地執行。若果當事人未能夠透過調解達成共識,他們則可繼續以仲裁方式解決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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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收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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