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調解服務
香港和解中心提供兩項專業調解服務,分別為調解個案轉介服務及調解個案管理程序服務:
(1) 調解個案轉介服務
基本上,香港和解中心的調解員是按時收費的,專業調解服務收費由每一位調解員自行釐定,收費由每方每小時港幣500元至1,500元不等。在某些特殊情況下,部份調解員可能收取定時定額費用。如個案經本中心轉介,中心會收取每方當事人港幣1,000元的申請費用,而調解員費用則按個别調解員收費及時數而定。
申請方法及程序
條款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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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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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費用為每方當事人應繳付之金額,當事人亦可按協議分攤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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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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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繳付的申請費用概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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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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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屬單方申請,本中心可向另一方當事人發出調解邀請。如另一方當事人同意進行調解,須向本中心提交申請表及申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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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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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開展委任調解員程序時,本中心會逐一提供合適的調解員予各方當事人考慮 (最多三名)。若各方當事人未能就調解員的人選達成共識,各方可要求中心指定一名調解員處理其糾紛。如需中心重新安排另外三位合適的調解員予各方考慮,中心將就此向每方當事人收取額外港幣1,000元的申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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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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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員是中立的第三者,不會為參與調解之人士提供任何法律或其他專業意見,也不會替任何一方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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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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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需要,調解員或會安排初步會議,而各方當事人亦須於正式調解會議進行前簽署<<調解協議>>以示同意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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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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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參與調解人士為機構代表,須於正式調解會議時出示授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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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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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和解中心保留接納申請的最終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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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調解個案管理程序服務
香港和解中心的調解個案管理程序服務(MCMP),為當事人解決糾紛提供最佳的便利。每位經驗豐富的調解個案經理(MCM) 將為各方當事人和調解員提供專業的調解個案管理服務。本中心會安排一名調解個案經理協助處理及跟進案件,其工作包括調解個案的初步案例分析和諮詢、協助任命最合適的專業調解員、提供專業評估、調解程序及會議管理、行政支援、專業監督及維護等。
申請方法及程序
條款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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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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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費用為每方當事人應繳付之金額,當事人亦可按協議分攤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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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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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及個案管理服務費用包括:(1) 申請費用;(2) 調解員費用:調解員的準備工作及初步會議(共不多於4小時)及正式調解會議 (不多於8小時);(3) 個案管理行政費用(請參閱以下第7項);(4) 會議室租借費用(包括初步會議及正式調解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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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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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屬單方申請,提出調解一方須預先繳付港幣1,000元作為部分訂金,本中心會協助向另一方當事人發出調解邀請。如另一方當事人同意進行調解,其須向本中心提交申請表及按調解服務收費表繳付相關訂金。而提出調解一方則須繳付餘下部分訂金以展開調解個案經理及調解員委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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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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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尚餘的服務費用,必須於正式調解會議前支付。如有任何其他費用,如雜項、交通住宿等費用,須於正式調解會議當天繳付,及由各方當事人平均或按協議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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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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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繳付的申請費用及服務費用訂金概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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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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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和解中心指引及各方當事人要求,中心會逐一提供合適的調解員予各方當事人考慮(最多三名)。若各方當事人於10個工作天內仍未能就調解員的人選達成共識,中心將會指定一名調解員處理其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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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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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會安排一名調解個案經理專門協助處理及跟進案件,其工作包括初步個案分析、協助委任調解員或代理人、安排專業支援(如專家證人報告)、安排會議場地、於調解會議提供支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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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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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員是中立的第三者,不會為參與調解之人士提供任何法律或其他專業意見,也不會替任何一方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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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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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需要,調解員及調解個案經理或會安排初步會議,而各方當事人亦須於正式調解會議進行前簽署<<調解協議>>以示同意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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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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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參與調解人士為機構代表,須於正式調解會議時出示授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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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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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和解中心保留接納申請的最終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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