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麽是調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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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是一種於訴訟以外非常有效的解決爭議方法,由中立和受過專業訓練的調解員在不作出判決的情況下,協助爭議各方當事人進行協商,以達致共同接受的解決方案,並協助擬備<<經調解的和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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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有甚麼好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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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 調解過程及和解條款可予以保密及不外洩,保障當事人的私隱及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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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靈活: 調解可於訴訟之前,或於訴訟的任何階段開始,且調解過程及和解方案亦較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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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時省錢: 當事人無須把爭議訴諸法庭,省卻訴訟引致的高昂費用和時間及過程的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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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利雙贏: 調解可避免對抗式訴訟中出現的衝突和風險,可按各方當事人的真正需要達成他們接受的和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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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性強: 調解屬自願性質參與,各方當事人自行作出決定且達成和解協議,因而更願意遵守協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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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復關係: 調解可避免出現對峙局面,有助修復及改善各方當事人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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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個案適合以調解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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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適用於大部份的爭議,如商業、金融、保險索償、大廈管理,甚至與朋友或鄰舍之間等糾紛都適合以調解方式處理。但若個案涉及刑事、對憲制事宜或法律權利作出裁定,則不適合以調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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