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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背景隨著全球化與區域融合的世界發展大方向,加上中國正積極推動各項發展策略和規劃,包括「一帶一路」建設、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和「十三五」規劃,將帶動更多跨境商貿的合作,預期商業糾紛也會隨之而來,企業對法律和解決糾紛服務的需求也會越來越大。香港可憑藉「一國」和「兩制」的雙重優勢,提供跨境解決糾紛服務,香港的調解員因此亦將迎接更多新挑戰,有更多機會需要處理涉及跨境法律體系及社會制度所產生的商事調解個案。
 
 課程目的
 本課程專為有意成為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認可專業調解員」或有意處理跨境商事糾紛之調解員而設,內容講解有關涉及內地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及跨境商事調解模式。讓香港的調解員更能因應跨境司法體制的不同,從而提升及強化已具備的調解知識和專業技能,學習處理涉及跨境商事調解個案。
   學員完成本課程及成功通過評核後,可以向本中心申請銜接成為「認可專業調解員」,在跨境商事調解平臺上,運用所學的知識,處理涉及跨境商事調解個案。另外,完成課程之學員可獲取由香港和解中心及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調評會」)所核准的15個持續專業發展計劃之學分。 |  | 
                    
                        | 課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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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部分 – 內地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發展及跨境商事糾紛解決機制運作模式 | 
                    
                        | -內地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簡介及最新發展 | 
                    
                        | -跨境商事糾紛解決機制的前景 | 
                    
                        | -跨境商事糾紛解決機制運作模式 | 
                    
                        | -跨境調解員需具備的額外專業技能 | 
                    
                        | 第二部分 - 跨境商事調解模式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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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跨境調解規則及守則 | 
                    
                        | -跨境調解技巧應用及練習 | 
                    
                        | -跨境糾紛解決機制相關文件的應用 | 
                    
                        | -跨境調解代理的職能和委任方法 | 
                    
                        | 第三部分 - 內地司法制度及跨境調解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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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憲法及內地行政法學、民商法學的分類 | 
                    
                        | -簡述內地司法制度的架構及案件審理程序(民商事) | 
                    
                        | -跨境調解的有效性及適用意義 | 
                    
                        | -跨境調解代理的角色及提供專業服務的法律依據 | 
                    
                        | -跨境調解個案前期及後期的專業服務的重要性 | 
                    
                        | 第四部分 - 跨境個案分享和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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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跨境糾紛案件類型及研習(與涉及內地法律的適用) | 
                    
                        | -跨境個案各類證據文件的提供 | 
                    
                        | -跨境個案優選方案評估 | 
                    
                        | 第五部分 – 評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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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組會面及評核 (部分評核以普通話進行) | 
                    
                        | 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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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港和解中心或調評會之認可調解員;或 | 
                    
                        | -有意銜接成為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的「認可專業調解員」之人士;或 | 
                    
                        | -有意處理跨境商事調解之人士 | 
                    
                        | 報讀資格
 -具備調解知識之人士;及
 -具備良好英語及/或普通話口語能力
 證書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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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凡完成此跨境調解員培訓證書課程,出席率達70%或以上之學員可獲頒發「出席證明」。 | 
                    
                        | - | 而出席率達70%或以上及課程末的評核合格之學員, 則可獲頒發「結業證書」。 | 
                    
                        | - | 成功通過評核之學員可連同「結業證書」或評核結果證明,在完成課程後1年內向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申請成為「認可專業調解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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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課程詳情
 
 上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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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5月11日 (星期四) |   | 
                    
                        | 2017年5月16日 (星期二) |   | 
                    
                        | 2017年5月18日 (星期四) |   | 
                    
                        | 2017年5月23日 (星期二) |   | 
                    
                        | 2017年5月25日 (星期四) | (評核) | 
                    
                        | 上課時間
 晚上7時至10時
 上課地點
 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245-251號守時商業大廈21樓)
 
 教學語言
 廣東話及普通話 (教材以中文為主)
 
 學費 (已包括評核費)
 HK$ 4,300 (香港和解中心專業調解會員)
 HK$ 5,000 (非香港和解中心會員)
 評核費
 HK$ 800*
 *只適用於已完成由香港和解中心舉辦的「內地與香港調解實務證書課程(一)/(二)」之學員,其可選擇直接報名參加評核,只須繳付評核費, 並須在報名時提供相關課程證明。
 報名方法
 請填寫以下網上報名表格(https://goo.gl/noKcCu),並於2017年5月9日或之前將學費支票/入數紙副本電郵/郵寄/親身交回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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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付款方法 | 
                    
                        | 1. | 支票 (抬頭為「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有限公司」,請於支票背面填寫姓名、聯絡電話及課程名稱) [只適用於擁有香港銀行戶口之申請人] | 
                    
                        | 2. | 銀行轉帳 (請將費用存入中國銀行之港幣戶口012-704-0-007316-3,並於銀行入數紙上填寫姓名、聯絡電話及課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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