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初的第六十八屆會議結束時,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下簡稱聯合國貿法會)第二工作組(爭議解決)最後確定了關於調解所產生國際商事和解協議執行的文書草案[1],該草案最終於6月25日的第五十一屆聯合國貿法會會議上提交並完成,並將於今年稍後時間提交予委員會通過。
公約簽署儀式將於2019年第三季度在新加坡舉行,該公約將稱為《新加坡調解公約》,而《示範法》將由聯合國貿法會秘書處編寫。
此亦被視為國際調解之一大里程碑,並有賴多達85個成員國和35間國際組織 / 非政府機構於過去三年間的共同努力。香港和解中心自2016年起以聯合國貿法會觀察員的身份參與第二工作組,香港和解中心對此感到非常榮幸,藉此積極參與討論並提出專業意見,與代表團成員、觀察員及國際機構等代表交流。
香港和解中心很高興能夠見證《新加坡調解公約》和《示範法》於最近一屆在紐約聯合國總部舉行的會議中誕生。工作組和委員會成員的卓越成果,標誌著國際間對調解機制現代化的重大承諾,以應對其在解決跨境和國際爭議的優先應用。《新加坡調解公約》和《示範法》的制訂能確保並推進爭議解決於國際間的可執行性,這也是由合乎經濟效益、具自主性和保密性質的調解所產生。
1958年通過了《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後,本年已是《紐約公約》60周年。與此同時,聯合國貿法會為此於6月28日舉行了紀念活動,並邀請成員國代表及觀察員共300位嘉賓參加。
適逢《紐約公約》60周年,香港和解中心祝願《新加坡調解公約》及《示範法》的通過可以為各國調解實務提供更佳的前景。
[1] 「文書草案」包括調解所產生的國際和解協議公約草案—《公約草案》及《聯合國貿法會國際商事調解示範法》的修正草案—《示範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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