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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和解中心參加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第二工作組第六十九屆會議

2019年02月

 2019年2月4日至2月8日,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以下簡稱貿法會)第二工作組(爭議解決 )第六十九屆會議在美國紐約聯合國總部召開。40個貿法會成員國、16個觀察員國家,2個政府間組織及29個非政府組織作為觀察員派出代表團參會。香港和解中心受邀作為觀察員,由中心羅偉雄會長、關衛擎副會長出席本次會議。


本次會議是圍繞快速仲裁開展的第一次會議,按照慣例,首先由貿法會秘書長Anna Joubin-Bret女士組織成員國推選來自智利的Andrés Jana先生擔任第二工作組的主席,並推選來自日本的Takashi Takashima先生擔任工作組的報告起草人。

Jana主席以貿法會A/CN.9/WG.II/WP.207號工作檔為基礎,組織代表團成員討論確定了工作組的工作範圍,包括:

第一,討論制定一套關於快速仲裁的國際框架;

第二,適當考慮緊急仲裁員、審裁(Adjudication)和早期駁回制度對快速仲裁產生的影響;

第三,相關討論應限於商事仲裁的範疇,但不排除在工作後期重新評估該套制度可能對於其他類型的仲裁(投資者國家間仲裁)產生的影響;

第四,對於快速仲裁的相關因素,包括正當程式和公正性、通過快速仲裁程式所作出的裁決的可執行性以及快速仲裁的適用標準等進行討論;

第五,關於工作組工作成果的呈現形式,可能包括制定一套獨立的規則、修改現有的貿法會仲裁規則、制定給當事人和仲裁庭的指引、制定可被載入合同的示範條款或制定一套給仲裁機構的規則指引。
 

在連續五天緊湊的會議中,中國及香港的代表多次就快速仲裁發表意見,促進各國家及機構代表互動討論。在秘書處通宵達旦整理出會議工作報告草稿,於2月8日最後一天會議中進行審議及修訂,待各機構代表再提交書面意思後,今年九月在維也納舉行另一次會議,繼續完善議案。

 
2月6日,聯合國貿易法工作組趁會議期間,由紐約國際仲裁中心舉辦新加坡公約研討會。工作組主席、秘書長、新加坡法律部長和各國專家齊集,探討公約的重點、前進方向和機遇。

 
2018年6月27日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第五十一屆會議通過了《聯合國關於調解所產生的國際和解協議公約》,2018年12月20日,第73屆聯合國大會通過了《聯合國關於調解所產生的國際和解協議公約》。該公約將於2019年8月7日在新加坡開放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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