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課程由香港和解中心及嶺南大學持續進修學院合辦,並獲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持續認可)
|
|
嶺南大學持續進修學院---綜合調解員培訓課程 C23 (第354屆)
(CEF課程編號:44C130682)
(本課程屬資歷架構第三級(QF Level 3),資歷名冊登記號碼:21/000031/L3)
|
|
課程目標
|
|
本課程由嶺南大學持續進修學院和香港和解中心合辦,主要講授如何運用調解技巧和知識去解決爭議,使學員突破人際關係的困境,掌握與他人建立共識及溝通的相處技巧。負責調解的「調解員」是中立的第三者,當他們接受正式的訓練後,能應用不同的技巧,有組織及有系統地安排和協助當事人了解事情的癥結所在,改變看法,從而找出可行的方法去解決紛爭,使爭議雙方創造雙贏的局面。
|
|
課程特色
|
|
40小時面授課程:
以課堂形式為主,並透過討論、角色扮演及真實個案分享來進行;
授課語言以粵語為主,英語為輔。教材包括課程手冊及講義以英文為主。
|
|
課程內容及大綱
內容包括:
|
|
-
|
調解的基本概念、趨勢及前景
|
|
-
|
調解程序1:調解的步驟、開場白、應用範圍
|
|
-
|
調解程序2:聯席會議、個别會議及共同探討的細節
|
|
-
|
調解技巧:溝通及提問技巧
|
|
-
|
調解技巧:聆聽技巧、促進技巧、重塑技巧、談判技巧
|
|
-
|
調解技巧:身體語言的運用、充權、打破僵局、消除最後分歧
|
|
-
|
合約的基本概念、經調解的和解協議及其他有關的文件
|
|
-
|
調解守則、調解條例
|
|
-
|
調解員專業守則及操守
|
|
-
|
多個模擬個案(角色扮演)練習
|
|
|
修業要求
|
|
兩次評估,經調解的和解協議起草評估佔25%及課程完結評估佔75%
|
|
持續專業發展學分
完成本課程可獲得香港律師會48 CPD學分 (現正申請中)
|
|
嶺南大學持續進修學院
|
|
出席率達100%及校內評估成績合格之學員可獲嶺南大學持續進修學院頒發修業證書。
|
|
香港和解中心
|
|
|
|
|
|
課程導師
|
|
首席導師及助理導師均為香港和解中心的資深調解員(其資歷均已獲調評會認可,其中大部份導師皆為調評會首席評審或評審)
|
|
上課日期
|
2026年1月11日至2026年2月8日(逢星期日,共5堂)
1. 2026年1月11日
2. 2026年1月18日
3. 2026年1月25日
4. 2026年2月1日
5. 2026年2月8日
(本屆課程之調評會認可申請中)
|
|
| |
|
上課時間
|
|
上午9時15分 - 下午6時45分 (一小時午飯時間)
|
|
| |
|
|
|
嶺南大學栢宜教學中心 九龍彌敦道771-775號栢宜中心6樓
|
|
|
|
|
港幣15,000元正
申請持續進修基金資助
本課程已加入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名單內,並在資歷架構下獲得認可(資歷架構第3級)。
申請人於課程開課前須簽署「同意及確認聲明」,並遞交「同意及確認聲明」正本至嶺南大學持續進修學院才獲處理。
如欲就基金課程申請發還款項,申請人必須在成功修畢基金課程後的一年內就該項課程向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遞交申請。逾期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有關手續查詢,請與嶺南大學持續進修學院職員聯絡。
|
|
|
|
|
|
截止報名日期
|
|
|
|
報名詳情請參照嶺南大學持續進修學院網頁。
嶺南大學持續進修學院
香港新界屯門嶺南大學劉仲謙樓3樓301室
電話: 2616 7255
|